本招标项目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州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项目法人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装修改造医技用房和保障系统,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发出的《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装饰整改部分)》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有):因本项目分批实施,现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改扩建部分),二标段: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装饰整改部分),三标段:开州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现对本项目的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7其他:/
3.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业绩要求;
4.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