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黄龙寺沟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新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保满发改投资【**】**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黄龙寺沟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新增工程)。2.1.2工程地点:(略).1.3主要建设内容:埋石混凝土护地坝**m,桥梁2座。2.1.4标包划分:1个标段。2.1.5工期:2个月。
2.2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图纸押金(略),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略)-(略)电子邮箱:(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保定市满城区黄龙寺沟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新增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 |
招标人: |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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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 地址: | (略)U谷新兴科技谷2号楼**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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