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渡口区公共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建设工程——大渡口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EPC总承包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渡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建业主为重庆市(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略)(代建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大渡口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涉及医疗卫生机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空调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设施设备完善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略)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大渡口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范围:在招标人完成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基础上,对大渡口区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中心)的施工图进行优化设计。
说明: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设计成果,对设计成果进行设计优化,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和材料采购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后续项目建设过程中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
(3)EPC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优化**日历天;
施工工期:**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略) | 代理机构: | 重(略)(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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