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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兴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外包及食堂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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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外包及食堂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食堂采买费用按照***人年计算,供应商应最终结算费用按实际就餐人数发生金额计算”更正为“食堂采买费用按照***人年计算,预计用餐人数约***人,供应商应最终结算费用按实际就餐人数发生金额计算”;2、原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明细中“5.物业管理服务需求,序号排列错误”已修正;3、原开标截止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更正内容以新版文件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振兴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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