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G**海榆西线东方段(国道G**八所至新龙段改扩建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文章来源: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G**海榆西线东方段(国道G**八所至新龙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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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海榆西线东方段(国道G**八所至新龙段改扩建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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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G**市政段)南段,终点位于新龙镇新龙互通被交道交叉路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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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海榆西线东方段(国道G**八所至新龙段改扩建工程)起点接八所镇东南侧市政路感恩南路(G**市政段)南段,终点位于新龙镇新龙互通被交道交叉路口。项目路线全长**.**公里进行改建。 |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1.公路交通网络建设: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国省干线改造升级,汽车客货运站、城市公交站,城市公共交通”。(2)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琼发改产业〔**〕**号)中的相关规定,属于公路改扩建建设,根据该目录,本项目不在禁止目录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南产业政策规划要求。 | |
1、与《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的符合性分析(1)永久占地相符性分析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套核《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划定成果叠图分析(详见附图7-1),项目永久占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②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规划发[**]**号),本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调整项目表的重点公路(详见附件2);根据套核《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划定成果叠图分析,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公顷,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③与城镇开发边界的符合性分析——项目沿既有G**实施,符合城镇及市县国土空间规划。(2)临时用地相符性分析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套核《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划定成果叠图分析(详见附图7-2~附图7-4),项目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临时用地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②与永久基本农田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套核《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划定成果叠图分析(详见附图7-2~附图7-4),项目临时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此,项目临时用地选址符合永久基本农田规划。③与城镇开发边界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临时用地用于本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沿既有G**东侧布置,符合城镇及市县国土空间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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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进入运营期后,由于工程施工时期的临时占地区域进行了生态恢复,道路也完成了绿化工程,所以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此时已经显著减轻。运营过程中道路营运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加强对沿线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结构物、边坡防护设施维护保养,落实植被恢复计划。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最大限度缓解道路对周边产生的生态影响。 | |
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及修改单;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限值。 | |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行,定期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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