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新储地[***]***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化县琅塘镇太平村、团结山村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时***分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出让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参与土地竞买者,须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报名、竞买等活动。(三)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四)竞得方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新化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QY****号)的规划要求实施。(五)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六)竞得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住建联发[***]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七)竞得人须按照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新政办发【***】1号)的要求缴纳教育配套费。(八)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九)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十)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新化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试行)办理。(十二)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姜先生联系电话:****: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