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P***-1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武平县中心城区环城北路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并且≤0.***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基础设施:通路、通水、通电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须满足: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严重违约记录;无法律、政策限制;无闲置土地或已处置完毕;未被列入黑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只有满足以上条件的竞买人,方有资格报名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武平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时***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四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上述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一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2.成交地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税费,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年8月9日前)缴清。上述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在出让人催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相应顺延。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3.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竞得人需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4.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5.上述地块需整体自持,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不得改变用途。6.地块竞得人在签订交地确认书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交地即交证”服务。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4号联系人:****:0*******开户单位:龙****武平分公司,龙****武平分公司,龙****武平分公司,龙****武平分公司,龙****武平分公司开户银行:武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武平县支行,****武平支行,****武平支行,武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