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建筑市场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土地挂牌>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砚自然资告字[2025]3号)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砚自然资告字[2025]3号)

土地挂牌正文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砚自然资告字[***]3号)
砚自然资告字[***]3号****
经砚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JA***-4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碧云社区居民委员会布标居民小组(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内)
年限:***年容积率:0.***≤建筑密度(%):***.***≤
绿化率(%):≤***.***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公顷保证金:****估价报告备案号:****BA***
起始价:****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挂牌结束时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按要求对应上传资格材料进行网络报名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按要求对应上传资格材料进行网络报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选择文山州)按要求对应上传资格材料进行网络报名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JA***-4号地块:*******时***分至*******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竞买资格条件及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2、按规定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3、不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当地政府明文禁止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的竞买人报名;4、列入云南省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人失信状态未消除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未通过报名的意向竞买人不能参与竞买)。(三)、报名资料及提交:1.报名所需资料:竞买申请书(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竞买、竞投协议(联合竞买、竞投者提供,其中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自然人个人)征信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2.资料提交要求: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内容真实、清晰、完整、可辨,并加盖公司鲜公章(自然人除外),上传资格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需在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鲜公章(自然人除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四)、保证金交纳相关事宜:1、交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人名称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与此次竞价活动。2、未竞得人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将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五)、资格审查:交易实施人按照电子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在出让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竞买人资格材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1、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2、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3、列入失信名单被联合惩戒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数字证书办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竞买人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omePage)进行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七)、缴款事宜:在出让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竞得人于***个工作日内与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八)、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未按条件和协议履行的,将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九)、本次拍卖活动由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事项由组织者和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6楼)联系人:****:****开户单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6 建筑市场招标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