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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编号:LXT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康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康乐县***-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7号:该宗地位于康乐县康丰乡道家村,四址为:东侧为翰林学府住宅小区,南侧为北滨河路,西侧为康广路,北侧为临康和二级路。出让面积***㎡(约合***.***亩);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出让年限:居住***年,商业***年;规划条件:容积率≤2.6(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规模: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主体高度:最高***米,建筑层数:最多***层;建筑退线:二级路一侧建筑退道路线≥***米,北滨河路一侧建筑退道路红线≥***米,康广路一侧建筑退道路红线≥6米,按照相关规范退用地边界线;停车位:按每户1:1.1的标准配建停车位(其中***%为充电桩车位),按照相关规范配建电动自行车位;公共配建:人防工程、物业用房、公共卫生间、老年人活动室,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建幼儿园。具体规划要求按照康乐县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宗地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挂牌起始价:****/亩,加价幅度:****/亩,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资格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个人不得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之日起,****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按照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同时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投标人身份进入“交易一网通办”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一)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年6月***日至***年7月8日。有意竞买者应于***年7月9日至***年7月*******和康乐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申请报名。
(二)申请人应于***年7月9日至***年7月***日下午***时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下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下午***:***。
五、挂牌竞价期限及地点
(一)挂牌竞价开始时间:***年7月9日9:***。
(二)挂牌竞价截止时间:***年7月***日***:***。
(三)报价及公示地点:****
(四)挂牌出让会时间:***年7月***日***:***。
(五)挂牌出让会地点:****
六、报价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具体位置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家以上(含两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在网上报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保证金交纳
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临夏分行
账号:********
缴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不支持现金缴付)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代理公司:****
联系人:****(****)刘敏(****)
康乐县自然资源局
***年6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