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年5月**日拟对破碎及水泥稳定土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1 | 破碎及水泥稳定土加工生产线项目 | 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阳坡台村 | (略) | (略) |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水泥稳定砂砾生产线、破碎车间。项目利用自有用地**亩(**m2),年生产**万吨水泥稳定砂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