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委托,(略)专项案件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专项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ZYZB-[**]-**;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及国家、行业要求;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1.6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1.7采购内容:(略)选聘律师(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年6月9日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6月**日
评标地点:(略)
四、成交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报价:(略);大写:贰拾万元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及国家、行业要求
注册地址:(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报价:(略);大写:贰拾万零伍仟捌佰元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及国家、行业要求
注册地址:(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旭勤律师事务所
报价:(略);大写:贰拾万零玖仟元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及国家、行业要求
注册地址:(略)
经采(略)确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项目成交人。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座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