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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官桥镇莲兜美片区***地块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7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安***-1 | 安溪县官桥镇莲兜美片区***地块 | ***.***㎡(7.***亩) | 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年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米以下 | *** | *** | *** |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年6月***日至7月2日***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年7月2日***时)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层***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请于报名期间到***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年7月3日***时。
(二)拍卖地点:****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规划建设要求按照《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安溪县官桥镇莲兜美片区***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号)执行;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须达到***%以上;地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可分割销售。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层自然资源局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层***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四)竞********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注册登记手续后,****签订补充合同。
(五)本次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七)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个月。
(八)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福建****
账号:***********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许先生(资源局):********
廖先生(官桥镇):****
(十一)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年6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