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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2025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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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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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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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审:韦礼飞二审:刘林三审:沈健时间:(略)

各有关单位:

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年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实施的具体负责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2.项目申报及研究期间在我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研究人员或一线工作者,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系所在单位(社科团体)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

3.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4.以集体或以项目组名义开展的研究项目,可以集体或项目组名义申报。

二、申报主题

**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梅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本次规划项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聚焦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具体部署和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当前梅州发展实际和中心工作为选题方向,突出实践性、对策性、应用性研究,兼顾基础性、理论性、史学性研究,重点对以下科研项目进行规划立项:

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与思考;

2.关于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学习与思考;

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梅州实践的路径研究;

4.梅州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5.梅州加力提速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考与研究;

6.梅州加快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思考与研究;

7.开展“免费梅州”“才聚梅州”大行动,大力发展“梅州智造”,壮大实体经济的思考与研究;

8.梅州坚持从“过日子”思维转向“发展思维”,从“投入思维”转向“产出思维”,把资源要素优先用在“打粮食”项目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探索;

9.梅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研究;

**.梅州立足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美广东“梅州样板”研究;

**.聚焦提振消费与扩大内需,激活梅州市场活力研究;

**.梅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客家文化、绿色文化、红色文化、足球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研究;

**.梅州擦亮世界客都、东亚文化之都、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金字招牌,致力打造“全球客家文化传播推广中心”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的思考与研究。

申报者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特长和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自行选题,设计具体项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规划课题的,每人最多可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它项目的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规划课题申报的,每人最多可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2.凡担任往年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且在本次申报期前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规划课题。

3.本次规划课题原则上应在**年年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并申请结项,一些跨学科、跨领域的重大项目可延期至**年底前完成并申请结项。

4.本次规划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可以是论文或调研报告,也可以是学术论著,必须为最新研究成果,内容健康,思想政治导向正确,社会现实意义强,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创新性,且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

5.课题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与申报的资格,已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程序

课题申报者需完整填写附件《**年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可在梅州市社科联“梅州社科”公众号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何侨生大楼**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kyj@(略)),邮件主题注明“某某人+**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五、申报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年6月**日**:**

六、其它事项

1.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个别特别重大的除外)。

2.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准予立项名单,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发布规划立项名单。

3.获准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自筹或由所在单位支持解决,接受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资助研究工作。

4.获准立项的课题,须在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和项目申报单位的共同管理下,由项目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研究和结题申请等工作。

5.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年底组织开展对规划立项项目的结题评审。经评审合格准予结项的,发给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以上材料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均不予受理。

科研处

**年6月**日

附件【**年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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