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 |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 | 李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西园路***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保山市****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现计划采购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租用场地须在一栋建筑内,环境适合作为办公场所,具备互联网等基础设施,提供地上停车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保山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年以来租用了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办公用房租用后根据单位工作要求已完成了办公环境改造,办公场所一直使用良好。原合同约定的办公用房租赁期满,现计划开展下一年的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工作,为避免因再次装修、搬迁从而造成浪费财政资金,基于厉行节约的原则,申请向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本项目的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文第二条第(一)款:“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分办公用房租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 办公场地租赁-专家意见.pdf | **** | 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