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延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延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 | 延川县永坪镇佘家塌村 | *** | 工业用地 | 0.*** | ***% | ***% | *** | *** | *** | *** |
***-*** | 延川县文安驿镇东圪塔村 | *** | 工业用地 | 0.*** | ***% | 2.8% | *** | *** | *** | 2 |
***-*** | 延川县关庄镇刘家湾村 | *** | 工业用地 | 0.*** | ***.***% | 9.***% | *** | *** | *** | 2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6月9日至***年7月9日到****(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光华路御城阳光花邸小区芳华公寓楼1单元***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6月9日至***年7月9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9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年7月9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侧东楼7号楼A区2楼)进行。挂牌时间:***年6月***日***时***分至***年7月***日***时***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延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账户名称:延川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
开户行:****延川县支行
帐号:***********4
延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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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