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批)二次于***年4月***日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受到了本项目投标利害关系人的质疑。经招标人核查确认,中****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情况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现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