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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交易告字〔***〕7 号
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此次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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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宗地坐落 |
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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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
*** |
*** |
B1-商业设施用地 |
绍庆街道临江社区二、三、四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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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限高 |
停车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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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大于***% |
详见备注 |
不得小于***% |
***,自交地之日计算。 |
*** |
详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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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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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 始时间 |
***年5月***日9时***分 |
公告截 止时间 |
***年6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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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彭水规资条件〔***〕***号)。 国有企业拟购土地的,在竞买时需提供开发建设计划。 交易服务费由受让单位全额支付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5月***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pengshuiweb/)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应于***年5月***日9:*** 时至***年6月***日***:***时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楼)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 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6月***日***:***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进行,公告时间内若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若仅有1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以挂牌出让,并通知竞买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竞买人提交的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确定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账户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账号:***********
***年5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