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广生物技术(平潭)有限公司:
我局于***年5月***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医疗器械广告申请(共6份)。产品名称为血糖仪,产品注册证明文件编号为国械注许*******,持有人为华广生物技术(平潭)有限公司。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场监管总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规定,我局决定批准你单位的申请(详见附件)。
如对决定书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平潭县人民政府或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广告审查决定书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年5月***日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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