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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龙县人民政府批准,安龙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0平方米 | 宗地坐落:安龙县新桥镇阿科村 | 出让年限:***年 | |
| 容积率:容积率≤2.0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0 | 绿化率(%):绿化率≤***.0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 主要用途:供电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供电用地 | ***.0平方米 | 十五级 | ||
| 区位:null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 | 保证金:****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拍卖时间:*******时***分 至 *******时***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安龙县栖凤街道响乐村 | 出让年限:***年 | |
| 容积率:1.0≤容积率≤3.5 | 建筑密度(%):***.0≤建筑密度 | 绿化率(%):***.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 主要用途:旅馆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旅馆用地 | ***.***平方米 | 十五级 | ||
| 区位:null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 | 保证金:****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拍卖时间:*******时***分 至 *******时***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0平方米 | 宗地坐落:安龙县栖凤街道大坪、西河社区 | 出让年限:***年 | |
| 容积率:容积率≤3.0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0 | 绿化率(%):***.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 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0平方米 | 十五级 | ||
| 区位:null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B*** | 保证金:****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拍卖时间:*******时***分 至 *******时***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安龙县栖凤街道大坪社区 | 出让年限:***年 | |
| 容积率:容积率≤3.0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0 | 绿化率(%):***.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 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平方米 | 十五级 | ||
| 区位:null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 | 保证金:****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拍卖时间:*******时***分 至 *******时***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仅单独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至 ****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上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 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拍卖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时***分至*******时***分;
*******号地块:*******时***分至*******时***分;
*******号地块:*******时***分至*******时***分;
*******号地块:*******时***分至*******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阅读出让材料相关附件。 (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成交公示期限结束)后,1个月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日。交付土地后,半年内动工建设,贰年内竣工。 (三)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由安龙县自然资源局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公开出让。 (四)出让宗地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地块所属人民政府完善相关手续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竞得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 (七)土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八)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九)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出让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 1、*******号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BB***; 2、*******号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BA***; 3、*******号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BA***; 4、*******号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BA***。 (十一)安龙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二)竞得者进行建设项目开发时,需完善农、林、水、环等相关手续,地上有耕作层的,应按要求将耕作层剥离,并按要求堆放,作为我县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客土使用,并编制项目耕作层剥离情况报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向胜州 钱必香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黔西南分行
银行帐号:****0****
安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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