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DPQ-L-***(1)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连江县敖江北路与可门路交叉口东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旅馆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场地平整:地块红线内场地平整交地(按现状标高)基础设施:地块红线外四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备注:1、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要求等详见《关于***-DPQ-L-***(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连自然资函〔***〕***号)。 2、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不低于1%。 3、该地块出让后仅可整体进行登记、转让(或销售),不可分割登记、转让(或销售)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连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要求等详见《关于***-DPQ-L-***(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连自然资函〔***〕***号)。 2、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不低于1%。 3、该地块出让后仅可整体进行登记、转让(或销售),不可分割登记、转让(或销售)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连江县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 人:李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连江县支行,****福州连江支行,****连江支行,****连江支行开户账号:***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