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苏人社发〔**〕**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鉴定部门对以下批次认定人员考生成绩进行公示:
1.批次号:2(略)-**,职业(工种):养老护理员,认定级别:三级,认定人数:**人;
2.批次号:2(略)-**,职业(工种):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认定级别:三级,认定人数:**人。
公示时间:**年5月**日—**年5月**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江苏省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鉴定部门申请复核。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人:戴老师监督电话:(略)-(略)
附件2 附件2批次号2(略)-**母婴护理员三级-成绩.pdf
机构名称:江苏省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年 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