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部门: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供排水管理处
二、法定办结时限:***个工作日
三、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理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办理方式:线上(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https://zwfw-new.****/dghy/app/index.html#/home)
六、咨询电话:****-****
七、监督电话:****-****
八、受理条件: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九、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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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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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表 |
1份,A4纸 |
****审核盖章确认,原件彩色扫描。 |
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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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施工方案 |
1份,A4纸 |
****审核盖章确认,原件彩色扫描。 |
必要材料 |
十、出窗成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
十一、是否收费:否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三、办理地点:****C栋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年5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