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智慧黑板)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 ||
| 行政区域 | 丽江市 | 公告时间 | ****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 | 王清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JZC***-G1-***-LJS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LJZC***-G1-***-LJSZ-***: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智慧黑板)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五、样机或样品的递交更正前内容:3.演示:现场演示,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演示样机或样品并现场对评标专家提出的质询做出应答。 4.封存及退还:评标结束后,采购人立即对中标单位的样机或样品按要求的地点及方式进行封存,同时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样机或样品。更正后内容:3.演示:现场演示,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演示样机或样品并现场对评标专家提出的质询做出应答。(注:同一投标人同一品牌型号投不同包件的,只需提供1台样机或样品,只需演示1次) 4.封存及退还:评标结束后,采购人立即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样机或样品进行封存,同时退还其他不在推荐名单的投标人样机或样品,待发布中标公示7个工作日后及时退还未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中)的样机或样品,中标人提供的样机或样品,采购人将继续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样品搬运、安装、调试、演示等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样品损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赔偿。 2、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2.2(1)技术演示更正前内容:注:为确保大屏产品演示的公平性和真实性,特制定以下规则:每个品牌产品仅允许演示一次,演示内容需围绕产品要求功能亮点和创新点展开,不得重复演示或夸大功能。演示过程中,样机需全程封存,确保演示内容与实际产品一致,严禁使用非真实设备或虚假数据进行演示。一经发现虚假演示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更正后内容:注:为确保大屏产品演示的公平性和真实性,特制定以下规则: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原则上只需演示一次,演示内容需围绕产品要求功能亮点和创新点展开,不得重复演示或夸大功能。演示过程中,样机需全程封存,确保演示内容与实际产品一致,严禁使用非真实设备或虚假数据进行演示。一经发现虚假演示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