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度生产车辆(一)公开招标项目
n(压路机、铣刨机、清扫车、轻卡车、装载机)
n第2号补遗书
nn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n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略)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略)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度生产车辆(一)公开招标项目(压路机、铣刨机、清扫车、轻卡车、装载机)(招标编号:XM**GZBB-ORGCODE-**)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nn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n(1)对第五章供货要求中S3清扫车包件的技术参数修改为如下:
n1.★排放标准:国VI
n2.接近/离去角:9°/8°
n3.最高车速(km/h)≥**
n4.最大工作车速(km/h)≥**
n5.最大清扫宽度(m):≥3
n6.水箱容积(m³):≥6
n7.垃圾箱容积(m³)≥7
n(2)对第五章供货要求中S4包中的大双排轻卡车★长×宽×高(mm)、★货斗(mm)、★排量L 涡轮增压的要求修改为:
n★长×宽×高(mm) ≥(略)**、★货斗(mm) ≥(略)**
n★排量L 涡轮增压≥2.0T(国六)
n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略)**时**分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nn招标人:(略)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n**年5月**日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