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第1****因质疑提供虚假承诺,采购人于***年4月*******发出关于要求提供“顺庆区地方海事处船舶停泊区清淤"项目质疑事项证明材料的函,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但该公司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明文件。经采购人核查,质疑事项属实,现****的中标资格,且终止本项目现有采购程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约定,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采购单位:南充市顺庆区地方海事处 ***年5月6日公告信息交易结果交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