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拟核********申请的资质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举报或反映。地址:****,举报电话:****-****,邮编***。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企业公示信息.doc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申请类别 |
****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 吸收合并 |
****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 吸收合并 |
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