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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古交易告[2025]8号)

出让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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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古交易告[***]8号)
古交易告[***]8号 ****
经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金兰街道青阳村
年限: ***年 容积率: 1.***≤ 并且 ≤2.***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公顷 保证金: ****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备注:1.建筑间距≥1.0H,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2.本宗地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及红线图负责实施。3.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须做好施工设计及地灾防治,防止发生边坡塌方、滑移等现象,相关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应确保一切建设、设施满足环保、水务、交通、应急等部门要求。4、本宗地拍卖以单价竞拍,起始价为****/亩,竞价阶梯****/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古蔺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竞得人本身属****除外)。3.****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自然人申请竞买成功的,成立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竞买申请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联合竞买的,在竞拍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5.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泸市府函〔***〕***号),竞买人须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方可受理土地竞买报名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涉及用地内的杆、管线由建设业主自行决定搬迁或避让间距。 2、项目场地标高应注意与周边已实施道路和规划道路标高相衔接。 3、建筑基地临道路围墙设置位置距离用地边界不得低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一半。 4、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5、公告之日起即可现场踏勘,参与竞买者如有疑问可于申请竞买阶段向古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拍卖会时不再答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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