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兴福镇人民政府一处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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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绥化市北林区兴福镇人民政府一处房屋建筑物公开招租公告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绥化市北林区兴福镇人民政府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1、标的详情:标的为房屋建筑物及院落一处,位于兴福镇内,房屋为教学楼,所在层数为1-4层,**年建成,用于办公,目前闲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 2、起拍价:(略) 3、竞买保证金:(略) 二、相关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为一年期租赁权,起拍价为一年期房屋租金,起始日期从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合同日期开始。 3、租赁期间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支付。 4、收取(略)房屋使用抵押金。合同到期时,委托人检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承租人结清水、电等相关费用后退还抵押金;如有损坏或欠费,则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需自行拆除的,委托人不给与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设备的处理权归出租人所有。 6、拍卖成交后,不出具成交价款的发票,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承租人,拍卖人只负责租赁过程中的市场定价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承租人直接办理交接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