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保险项目,招标人(略)(略),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标段号 | 服务范围 | 保险金额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一 | 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保险,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 物质损失部分按(略)承保(该金额为整体工程的建安费用、设备及安装费用之和,工程结算时无论该金额是否调整,本次保险项目的合同金额都不作调整),第三者责任部分累计赔偿限额(略)。 | 自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全部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止(约**个月,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保证期为工程完成投入营运之日起**个月。 | (略)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略)(略)((略)名义参加投标的,(略)的专项业务批复,(略)的名义参加投标),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2)(略)(略)(宁波一级分支机构投标的除外);
(3)(略)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承保能力来承保本项目;同时(略)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充足I类公司或者充足II类公司(以**(略)综合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投标人须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7月9日9:** 至**年7月**日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略)(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系统使用费。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略)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略)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略):**/)(略)((略)/)(略)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 标 人:(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彭秀雅
电 话:(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许丹
联系方式:(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