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省宁国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瑶光区、承泽区墓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GS-GC-GK-(略))作如下补遗,投标人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 预付款内容更正如下:
**.2 预付款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本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扣回。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支付预付款7天前。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略)担保。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宁国市殡仪馆
(略)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