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9日**时至**年7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汉川市人民法院,(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拟拍卖的房屋位于蔡甸区蔡甸街汉乐村成功村祥鑫·天骄城(一期)**栋2单元**层3室,该房地产总层数为**层,所在层为**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客厅、餐厅木地板地面,乳胶漆及瓷砖墙面,室内水、电、卫、燃气、网络等设施设备完好,根据勘察情况,评估对象房地产为完好房,综合成新率为**%(摘自评估报告书,房屋现状以现场查看为准)。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6月6日起至**年7月2日**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应提交购房资格证明材料。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7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利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7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汉川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汉川支行;账号:**(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息。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 涂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