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略)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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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略)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略)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作出如下补遗通知: 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修改为:(略).(略)(大写:叁佰贰拾陆万捌仟伍佰贰拾壹元捌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修改为:(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于(略)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的《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补遗发布的《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工程于(略)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的《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作废,以本次补遗发布的《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小条“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注: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精一民族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略) (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