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略)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前1天,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与汽车品牌主机厂、直营4S店或汽车经销商合作提供的车间设备工具的合同/订单,且单项合同/订单金额不低于(略)。(供货合同/订单中必须含有的设备为:双柱(龙门)举升机,剪式举升机,轮胎拆装设备,轮胎动平衡机,大梁校正仪,电阻点焊机,烤漆房,螺杆空压系统)。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述业绩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合同/订单中的设备清单须同时包含上述全部设备。证明材料应包含评审所需的足够信息,否则相应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自**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前1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关键设备(关键设备包括:龙门举升机;四柱举升机(四轮定位);预检工位大剪、小剪式举升机;四轮定位仪;轮胎拆装设备;轮胎动平衡机;大梁校正仪;电阻点焊机;烤漆房;通用机修工具组套(带8抽屉工具车);自动洗车房)的真实有效的正式制造商授权书(授权书格式参见公告附件),提供报价的品牌必须与获得的制造商品牌授权书一致。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略) **时**分到(略) **时**分(北京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步骤获取采购文件。平台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首页右侧“联系我们”,可获取联系电话及“通采”公众号二维码。
4.4采购文件售价:(略)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略)/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