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HZJS-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内容: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质疑处理中**.4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略)-XXXXXXXX
变更为: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略)-(略)
2、原文件内容:第五章 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应急响应时间:评分标准:因农产品和餐饮监测的特殊要求,投标人抽样完成后在2小时内送达实验室的,得3分;在2~4小时送达实验室的,得2分;在4小时以上送达实验室的,得1分。超出4小时或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应真实有效,最高得分3分。)
变更为:应急响应时间:评分标准:因农产品和餐饮监测的特殊要求,投标人抽样完成后在2小时内送达实验室的,得3分;在2~4小时送达实验室的,得2分;在4小时以上送达实验室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应真实有效,最高得分3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A2#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略)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