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三期工程(标段二)消防工程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LGPD** | 标段号: | C**ZG** | ||
招标人: | 上海电力大学 | ||||
招标人地址: | (略)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三期工程(标段二)消防工程 | ||||
建设地点: | (略)(四至范围:东至沪城环路,西至塘下公路,南至玉柏路,北至花柏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三期工程选址临港新片区核心区,其中标段二实施内容为电力科技大楼,共9层(其中地上8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变电站及附属室外总体。本标段为消防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 | ||||
工程总投资: | (略)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略)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略).(略)人民币((略)) | ||||
施工工期: | **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余压监控、消防泵房及屋面水箱等内容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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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申请人近3年(**年3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含(略))的消防系统专业工程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 (类似项目业绩如为本市项目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合同报送编号查询为准:如为非本市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查询为准。如编号查询所显示的业绩信息无法直接证明工程内容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合同文本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未备案业绩或未填写项目编号业绩视作无效业绩。)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分。 | ||||
其他要求: | 1. (略)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略)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否 3. 其他:1、财务要求: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至**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 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初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略)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略) **时**分到(略) **时**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略)),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略) **时**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开启地点:(略)(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略))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略)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略) **时**分到(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略)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略)(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略))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略))(略)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2名入围; 3、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3≤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7家,不再进行评分,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7家,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前7家入围参加投标(如第7位得分出现并列情况,则得分并列的申请人一同入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