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4月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 个工作日。
序号:1
文件名称:关于(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牡环建审〔**〕**号
发文时间:**年4月7日
二、审批决定全文:
见附件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略)
邮编:**
来源: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一审:王兴军
二审:卜 岚
三审:审 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