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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略)
项目名称:沙湾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年9月**日完成数据检测化验,**年3月**完成成果编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之内且通过**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评价为合格的。(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即可);(2)供应商须具有须提供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即可)。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号”)。
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