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崇岗大道与棠阴路交界处,属于抚(略)绿色建材基地项目,占地面积约**.3㎡。本项目生产线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前端破碎线、制砂生产线和砂浆生产线,生产线制砂的原材料以鹅卵石为主,设计产能为机制砂年产**万吨和干混砂浆年产**万吨。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抚(略)破碎制砂干混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上级批准,招标人为抚(略),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投标人数少于三家,招标失败,现就该项目向国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STGCZX- AL- ZC-**-**
项目名称:抚(略)破碎制砂干混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人民币(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能力 | 数量 (单位)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干混砂浆生产线 | 产能≥**t/h | 1项 | 详见公告附件 |
2 | 破碎生产线 | 产能≥**t/h | 1项 | |
3 | 机制砂生产线 | 产能≥**t/h | 1项 |
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投标人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于**年2月**日至**年3月4日(上午9:**—**:**、下午**:**—**:**,节假日除外)发(略)邮箱((略))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3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南昌市紫阳大道**号云中城A座**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A座**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