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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四、五、六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略)(略)6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开展灌木造林和退化林修复工作,建设总面积**.2亩,其中灌木造林**.0亩,全部为柠条籽播造林;退化林修复**.2亩,措施分为柠条补植补播、柠条平茬和辅助设施建设。
2.4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日历天,养护期1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一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二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三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四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五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六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七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八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九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一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二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三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四标段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吴忠市同心县项目十五标段
注:本项目施工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凡是在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的企业均可投标本项目,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项目的建造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起至(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 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话:(略) 、(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