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对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后勤服务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 元) (专业领域: 餐饮劳务 )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1.江北区民政局机关食堂机关共有职工**人,现食堂就餐人数约为**人,食堂设于一楼,可同时容纳**人就餐,采取劳务外包服务方式,要求配置人员不得低于厨师2人,杂工2人的最低配备。由采购方提供食堂场所、设备、餐具、食堂所需的能源(如水、电、气等)、采购食材,外包服务方负责早餐、午餐食堂的蒸、炒、煮、洗、清洁卫生等相关服务工作,按情况提供加班餐或接待餐服务。2.劳务服务费包括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税费、福利、体检、安全措施费等费用。 | (略) | 1(项) | (略)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略) **:**:**(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略) **:**:**(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需上传签字盖章后完整的响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年3月-**年2月(合同一年一签,经验收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交付地点:
(略)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外包费用为季度付,提供服务的当月预付下一季度费用。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略)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本级)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