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增加遴选供应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HBZS-**-XJ**)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一、招标条件
本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增加遴选供应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增加遴选供应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预算金额为(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增加遴选供应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配送增加遴选供应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略)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中附件。
(2)供应商如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号》文件要求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并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均视为
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需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肉类、禽类的供应商须有稳定的供货渠道,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检验不合格,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查询日期在本项目发布询价公告之后);
若供应商存在上述名单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略) **时**分到(略) **时**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于公告期内持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②报名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时**分
递交方式:(略)开标室(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一单元**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时**分
开标地点:(略)(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一单元**室)
七、其他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上发布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4、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具体采购需求及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6、本项目招标方式为:询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县唐县镇中心学校
地 址:(略)
联 系 人:江中海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杨翠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政 府 采 购 报 名 登 记 表
1 项目名称
2 项目编号
3 采购方式
4 报名单位名称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5 □法人
□委托代理人
6 公司地址
7
联系人电话
8
联系人邮箱
真实性承诺:我公司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略)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
特此承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有关变更、更正、澄清、说明等。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