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桌面云建设项目(第二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略)对**(略)采购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桌面云建设项目(第二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采购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桌面云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满足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桌面云建设项目(二期)需求的内网办公/办税云终端(H3C C**)**个,桌面云软件授权(H3C workspace)**套,桌面云服务器(HC3 r** G5)**台,交换机(H3C S**X-EI)6台 ,并提供该标的物配套的安装部署、交付、售后及技术支持服务;内容详细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总预算(略).(略)(不含税)。
1.4质保期: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个月。
1.5供货期: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到货。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年
2.供应商名称:(略)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政企客户出具指定函上述情形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物资[**]3号文件第四条中第(六)条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本项目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5.公示期限
自(略)至(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略):(略)(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湖南分公司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监督部门:(略)(略)财务部
电 话:(略)
邮 箱:(略)
采购人:(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湖南分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