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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七都镇万宝路798号丹曦花园9幢305室不动产(含固定装修)(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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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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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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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七都镇万宝路**号丹曦花园9幢**室不动产(含固定装修)(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七都镇万宝路**号丹曦花园9幢**室不动产(含固定装修)拍卖的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略)/**——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略)/court_list.htm),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拍卖竞价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七都镇万宝路**号丹曦花园9幢**室不动产(含固定装修),房屋产权证号:苏(**)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性质:出让。

注: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根据苏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

(1)在苏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平方米以下住房的,购房家庭已拥有住房小于3套。购房人应提供户籍证明、居民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2)购买**平方米及以上住房的,对购房人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3)购房资格审核范围为市区(含吴江区)。

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除外)不受限购政策影响,苏州市政府限购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5.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及特别说明第4项所列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买受人申请材料后将审核结果发送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成交裁定书或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

6.特别提示:

(1)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2)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十五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为帮助买受人进一步节省过户成本 ,确定税费缴纳规则:买方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卖方税款由法院在拍卖款中扣缴;过户所涉各种费用(欠缴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因征询税费反馈需时,一般情况下过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过户材料,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一个月内送达买受人,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交付材料的,我院会及时联系买受人予以说明。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即日起设立司法网拍咨询窗口,竞买人或买受人可以直接来我院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司法网拍窗口咨询相关事宜,或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略)。本院已委托网拍协作(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提供拍卖咨询和看样服务。统一看样报名截止日期为开拍前5个工作日,请自行联(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款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一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两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账号:(略)0(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略)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共同共有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时,明确是否有共同共有人并提供相关材料,按份共有人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办理登记和委托手续,请竞买人注意。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四、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商;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咨询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本次拍品申请“拍卖贷”,请有意者与下列银行联系,能否贷款与本院无关,请自行咨询银行:

中国银行联系方式:(略):(略),吴冬丽:(略)

苏州银行联系方式:(略),王经理(略)

上海银行:叶经理(略)

华夏银行:徐经理(略)

住房置业担保:周琰(略)(期间担保咨询)

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尽早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约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责任。

注:具体贷款办理方案需根据标的物及竞买人实际资质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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