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良田二期风电场项目**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良田二期风电场项目**千伏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坳上镇、北湖区增福街道、宜章县五岭镇 |
建设单位 | 郴州市(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良田二期风电场项目**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坳上镇、北湖区增福街道、宜章县五岭镇,工程主要建设郴州良田二期风电场升压站~北湖** 千伏变电站的**kV线路工程及北湖** 千伏变电站扩建**kV 出线间隔1个,新建架空线路全长**.4km,新建杆塔**基。 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环保投资占比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等措施,按照设计规程施工,确保本工程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规定的标准要求。 (二)输电线路经过居民敏感区时,应尽量优化,避免跨越常住人的房屋,若无法避让必须跨越房屋时,须告知被跨越房屋户主,并适当抬高对地高度,尽量减小对居民的影响,跨线的居民房其居住环境必须满足国家电磁环境限值要求。 (三)输电线路建设经过山区林地时,应尽量采取高低腿,尽量加大档距跨越,尽量减少占地和树木砍伐,防止生态破坏和景观的影响;经过农田区域时应采取优化措施,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及耕作的影响,临时施工占地应及时恢复并复垦复绿。 (四)施工期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施工影响降低到最低。 (五)加强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完善线路警示标志,预防和减少纠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络公示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