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自**年1月**日起,在太和县城区持续开展电动(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沙河路、长征路、祥和路、民安路(含上述道路)合围区域为整治区域;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大润发、客运中心站、高铁东站等周边作为整治重点点位。
二、整治对象
依法整治区域内非法载客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四轮车。
三、整治措施
1.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对非法载客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依法进行查处。
2.任何单位和个人拒绝、阻碍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举报
设立举报热线,举报电话为: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略)
县交通运输局:(略)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略)
特此通告。
太和县公安局
太和县交通运输局
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