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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GCHNG** 项目名称:毛集实验区实验学校强电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一、现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条相关政策要求(1)中:“如中标后查证中标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必须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 现修改为:“如中标后查证中标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必须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 2、原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补充的其他内容中“4、合同签订时间为:合同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与招标文件第**页总则中“8.2 签订合同: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时间不一致,现澄清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定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此澄清文件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淮南市毛集实(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