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化林
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东市乐都区**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起达公招(服务)**-**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总预算控制价:(略);(伍佰零叁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整) 其中: 包一:(略)包二:(略)包三:(略)包四:(略)包五:(略)包六:(略)包七:(略)包八:(略)包九:(略)包十:(略)包十一:(略)包十二:(略)包十三:(略)包十四:(略) |
资金来源 |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
项目分包个数 | **个包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略))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须出具所提供苗木的《产地检疫合格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略)至**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通过政采云平台((略))获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略)/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https://(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地址:(略)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略)西宁文逸路支行 |
收款人 | (略) |
银行账号 | **(略)**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按包的顺序确定。 3.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此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 |
建设期限 | 建设期限为1年,即**年;抚育管护期2年,**-**年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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