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侦察取证设备项目分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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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安厅侦察取证设备项目分包一变更公告
(分包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号-1)
公告发布时间:(略)
一、公告内容:
(略)发出“青海省公安厅侦察取证设备项目【青政采公招(货物)**-**号】”的中标结果公告后,收到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标结果的质疑。经评标委员会核实,质疑事项部分成立。决定取消“(略)”的中标资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相关规定,由于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采购单位重新确定排序第二的“(略)”为本项目的中供应商,中标金额为(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财政厅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安厅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略) | 地址:(略)(海湖新区海晏路**号地矿综合写字楼**楼)。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略) |
电子信箱:qhzfcg@**.com | 电子邮件:qhzfcg@**.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周女士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