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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龙河沿线桥梁建设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拟建石柱县龙河沿线桥梁建设工程项目位于石柱县城城区,大致呈东西走向。本项目共包含 7 座桥梁,其中龙河大桥、石柱大桥、关门岩大桥、旗山大桥及玉带河大桥为现状桥梁提档升级;渡船口人行桥及石桥子人行桥为新建人行桥。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渡船口和石桥子桥梁新建工程,公路路线全长1.6公里,路基宽度8.5米,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渡船口桥梁全长**米,桥面全宽8米,采用2-**.5米上承式钢筋混凝土拱桥,在桥台及跨中位置设置重檐四角攒尖亭或重檐歇山木质建筑;石桥子桥梁全长**.4米,桥面全宽**米,采用5-**.2米上承式钢筋混凝土拱桥,在桥台及跨中位置设置重檐四角攒尖亭和重檐歇山木质建筑。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日常养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个月,自开工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路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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