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 (基于**坐标系)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 海景西三路(海景北二路-海景北路)、海景北路(海景西二路-海景西三路) | 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 **.**平方米 | / | 海沧区南海三路以南、南海路以东、海沧出口加工区以西、温厝社区东北侧。 | 国有建设用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日。对上述成交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年1 月** 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
(略);电话:(略)-(略);传真:(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
**年1月5日